醫療保險屬于我國社會保障五大險種之一,醫療保險基金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參加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個人在事先確定的比例下,繳納規定數量的醫療保險費匯集而成的、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一種貨幣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帶有強制性,不以營利為目的。醫療保險基金會計職位工作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編制中心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計劃、年終決算及各項報表。
2.依據有關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對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進行會計監督。
3.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提供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及其他各項經濟信息。
4.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標準,監督基金的科學合理使用。
5.搞好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及各種票基金報表的登記。
6.協調好同局機關基金管理部門和上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基金管理部門的關系。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