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碰到過這種人,他找你有事,東一句西一句,就是說不到點子上,他真正的目的,怎么都不肯告訴你。
給他辦事,你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來,不然就一腳踩到坑里了。
后來只要碰到這種人,我一點都不愿意給他們幫忙,因為給他們幫忙,很容易拖累自己。
在職場上和人溝通的時候,一定要直截了當,把自己的目的告訴對方,免得在一些無謂的小事上打轉。
我們銷售部,曾經啃下過一個大客戶。團隊里所有人都很興奮,啃下這個大客戶,花了我們不少心血。
就在快要起草合同的時候,老板出突然出來,橫插一杠,在合同里加上了很多保護條款。
銷售總監看了之后,大吃一驚,找到老板說,這些條款太小看人了,肯定會傷害到對方的感情,把對方看得如此低,這種合同條款誰看了,誰都要罵人,還怎么合作?
老板說,他曾經吃過類似的虧,所以他要把這些事情全部都講明了,寫在條款里面,規避風險。如果對方不打算違約,干嘛害怕這些條款呢。
銷售總監長嘆一口氣,出去了。
果不其然,對方看了合同條款之后紅了眼,在會議室里拍上了桌子。
過了幾天,銷售總監滿臉輕松地走進辦公室,告訴我們談成了,對方已經在合同上簽了字。
原來銷售總監找到對方領導,把公司的顧慮,告訴了對方,對方先是楞了一下,拍著總監的肩膀說:我還以為多大的事,我是真心實意的跟你們合作,你們既然吃過這種虧,那你們把條款加上,我也無所謂了。
我們那次合作非常成功。
有時候直接告訴對方,事情背后的原因,反而能喚起對方的同理心,產生一種想要幫助你的心態。
如果不告訴對方真正的原因,為了合同上這些附加條款,爭執起來,即便最后客戶簽單了,內心也會很煩感,將來的合作,也不會很順暢。
在溝通的時候,一定要把目的說出來,這樣你會發現,雙方想要的東西,其實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