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4天就是年底了,很多小伙伴因為工作不如意,積攢了一年的壓力,想過完年之后換個工作。
我的朋友小輝,打算過完年之后跳槽,但是又糾結,猶豫,到底該不該走。
他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外貿企業,家族式的,他在公司剛剛成立的時候,就跟著老板一家干,另外還有四個人,一起組成一個團隊。
他是負責銷售這一塊的,經常到俄羅斯和中亞五國出差。公司的外貿業務,基本上是由他一個人撐起來的。去年公司1500萬的銷售額,他的業績占了80%。
在創業初期的時候,老板承諾,每年會給他們五個人分紅。
但是小輝在這家公司干了四年,從未給過分紅,一問起來,老板就說公司去年虧了。
不光這樣,他們甚至連提成都算不清楚,因為看不慣老板一家子的做派,其他四個人已經陸續走了,小輝早就動了離職的心思,朋友都勸他放棄,但是銷售團隊是他建起來的,他對團隊有感情,一直舉棋不定。
可能是他有些反常,老板看出來小輝動了要走的心思,于是極力拉攏他,小輝的爸爸生病,老板娘開著豪車過去照顧,但是僅僅只是這樣而已,人情世故方面,他們比較顧及小輝的面子,一旦涉及到利益,就什么都不愿意給。
老板一家實在是太狡猾了,想用一點小恩小惠,收買小輝,這就是把人當傻子,如果他們能找到人替代小輝,那么小輝會立刻被他們一腳踢走,不帶任何感情。
他們之所以拉攏小輝,那是因為,現在還沒有找到人,替代小輝,這種人完全沒有契約精神,無法拿正常的價值觀和他們溝通,出爾反爾是他們的行事風格。
幸運的是,小輝和他們簽訂過協議,他的利益是有法律保障的。
我建議小輝離職,并且要求結算提成,并且兌現承諾的分紅,他們跟小輝簽過協議,只要拿著協議到勞動局去,根本就不用擔心要不到錢。
他們其實也很害怕,小輝和他們撕破臉皮,所以才會拉攏他。
如果他們耍無賴,小輝可以真的把客戶帶走,對這種人根本沒有必要客氣,這一類人,心里只看重錢,其它的名譽之類的身外之物,他們根本不當一回事。
所以想要制衡他們,只能用利益,拿到錢之后,換個新手機號,從此不要再來往。
普通員工和這種人打交道,只有吃虧的份兒,所以我們一定要用法律的手段,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