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標準是什么?
添加時間:2018-09-25 14: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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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交通事故工傷需符合三個條件:
一是受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很多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時不與勞動者簽書面的《勞動合同》,但這并不妨礙工傷的認定,即使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只要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則勞動者為完成勞動任務而遭受的傷害也可以算工傷的。
二是受害人所受到的傷害與其職業活動有關;
若是從事與職業活動無關的事,即使是在工作時間,也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比如,上班偷玩手機,沒想到手機爆炸,遭受了人身損害,也是不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三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體受到傷害。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
二、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