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門衛崗位職責以及職位要求
添加時間:2018-09-11 1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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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是指負責保衛工作區域的治安,防止發生人身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等事故的工作人員。
保安/門衛職位要求
1.必須持證才能上崗;
2.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依約保護客戶的安全;
3.廉潔奉公,不謀私利;
4.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文明素養;
5.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及與保安相關的政策規定;
6.具有強烈的保衛意識和責任感;
7.必須經過嚴格培訓,掌握一定防衛和擒拿技能;
8.嚴守崗位,不得脫崗、串崗、聊天、看書、看報、打瞌睡等;
9.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
10.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能適應夜班;
11.具有吃苦耐勞的工作精神;
12.具備初中以上學歷,特殊崗位還應具備相應的文化業務知識。
保安/門衛崗位職責
1.巡視工業或商業區,以預防及偵測入侵跡象,并確保門戶安全;
2.響應警報并調查混亂;
3.監控并授權員工、訪客和其他人員出入,以防止偷竊及維護營業區域安全;
4.撰寫每日活動和違法行為報告,例如設備或財務損壞、偷竊、未授權人士闖入或不尋常事件;
5.緊急狀況發生時打電話給警方或消防部門,例如火災或未許可人士進入;
6.在游客、顧客或員工間巡邏以維持秩序和保護財務;
7.接聽電話以留下訊息、回答問題并在非上班時間或總計關閉時提供信息;
8.警告違法或違規者,并逮捕或將違規者逐出經營場所,必要時使用武力;
9.護送或駕駛車輛以運送個人至特定地點或提供個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