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職工陪產假規定
添加時間:2018-08-20 1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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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職工的陪產假又指護理假,是指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但是,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均未統一規定男職工陪產假的問題。
關于男職工的陪產假的規定散落在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但是也有的省市未規定陪產假。
以下是一些省市關于陪產假的規定:
一、上海市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只有晚育的婦女的配偶享有3天的晚育護理假。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只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父母中的男方享有10天的陪產假。
二、福建省
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只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育又領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享有7至10天的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