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筑師崗位職責、要求
添加時間:2018-08-20 0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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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師(Architect)是指受過專業教育或訓練,以建筑設計為主要職業的人[1]。建筑師通過與工程投資方(即通常所說的甲方)和施工方的合作,在技術、經濟、功能和造型上實現建筑物的營造。在逐步復雜的建筑營造領域,建筑師越來越多的扮演一種在建筑投資方和專業設計方(比如機電設計,結構設計等等)及施工方之間的溝通角色。建筑師通常為建筑投資者所雇傭并對其負責而不是建筑施工者。
注冊建筑師職位要求
1.具備卓越的概念、設計能力,較強的技術和溝通能力,有過中到大型項目的施工圖經驗;
2.熟練應用AutoCAD,Photoshop、SketchUp、InDesign、Microsoftoffice及其他建筑設計相關軟件;
3.責任心強,具有創新意識,具備優秀的組織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4.熟悉本行業的各項規范,熟悉建筑軟件的使用;
5.具有方案及施工圖設計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原則性強,做事嚴謹;
7.具備良好的管理協調能力、心理承受能力。
注冊建筑師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規劃設計、建筑方案設計等方面的設計管理及技術審查,協助辦理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審批工作;
2.負責處理規劃、建筑專業現場施工相關技術問題;
3.參與項目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各類深化設計和技術咨詢顧問單位招標評標,組織編制相應的招標文件及設計任務書;
4.參與制定項目技術標準,負責組織(政府)施工圖審查,取得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5.配合成本部的工程、材料、設備標招采購,并提供技術支持;
6.配合營銷部銷售資料編制,為項目面積預測、銷售圖、售房標準提供復核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