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務工未成費用卻遲遲不退,看合同如何規定
添加時間:2018-08-10 1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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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務工沒走成,交的錢卻遲遲不退,太氣人了。”7月30日,家住臨沂沂南的尹先生撥打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他通過勞務公司辦理出國務工,人沒走成,1萬元的費用卻遲遲不給退,讓其著急不已。
據介紹,2017年3月,尹先生在位于蒙陰縣蒙山路的一家勞務公司簽訂辦理出國勞務的協議,并交納了2萬元的費用。“對方承諾,3至6個月之內即可辦理出國務工,確保每月收入在2萬元至3萬元之間,如果達不到要求全額退還,我才辦理的。”
尹先生說,自己等了大半年,還是沒被安排出國務工,他就到勞務公司討說法,要求退錢。但經過多次協商,勞務公司就退了1萬元,剩下的1萬元卻拖著不給了。
律師說法:
對此,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稱:這種情況屬于條件不成就,造成的原因和勞動者沒有關系。錢交給誰,就與誰形成了合同關系,這種情況如何處理,要看雙方之間的關系和協議約定。如果是中介方沒有完成介紹,作為介紹方,不但要退還保證金,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派遣合同,要根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處理,但保證金應該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