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如何避免離職陷阱
添加時間:2018-08-09 14: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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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職場漂,那有不離職的,離職時常態,不離職也是常態,表面上離職的理由千變萬化,但說到底的理由就三個,薪酬、發展、不爽。那么如何做好離職這最后的一關,留下美好的華麗轉身呢。關鍵是不能讓自己委屈,也不能讓老東家難堪。小編還是贊同離職的員工,公司至少請吃一頓飯,送送行,好聚好散。
有的人很任性,覺得離職很隨意,說離職恨不得明天就辦交接走人,也許你的下家催的狠,怕你夜長夢多走了,反正有的人就給老東家一周時間交接,你們每人來交接時你們的事情,反正我要離職了,顧不了這許多了。其實主動離職是需要一些天數離職的。不是想走就走的,試用期你要提前至少三天。轉正后你至少要在一個月前。以免給你自己留下不好的職場名聲。差一點的公司,如果你離職不交接,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是不發的。各位還是要注意的為好。不要意氣用事。臨走了留下個好印象。
還有一件事情不得不提一下,就是關于培訓協議的問題,有的公司要求培訓費超過幾千元就要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花了5000元給你外送培訓,你卻三個月后離職了,公司自然是不高興的,你要是在約定的服務期未滿前離職了,你可能需要償還余下未服務的部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競業限制也是一個重要的離職問題,這是義務是雙向的,不是說公司與你入職時簽訂了一個競業限制,你就不可以去同行就業了。要知道這是需要給經濟補償的,如果公司沒有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你是不需要考慮這些問題的。你也就不需要給公司違約金。
離職了還有沒有年終獎金,這個問題,看你是否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約定,看你的公司有沒有相關的制度文件加以規定。現實中,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是不會把年終獎明文寫入公司制度的。這點要搞清楚。
離職證明要不要開,如何開?這是個問題,很多人不重視離職證明的開具,其實企業是有義務給你開離職證明的,也非常樂意給你開離職證明的。成熟的企業都會主動給你開具離職證明,讓你簽收的。這樣以絕后患。避免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完整的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合同期限、入離職具體時間、什么崗位等。一般的公司都會按照固定的格式開具的。
離職會牽涉到很多的問題,要細心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