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員受傷是否屬于工傷
添加時間:2018-07-26 15:25:20
瀏覽次數:
0
退休返聘人員就是指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請工作,但退休人員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只存在勞務關系,則在工作之中受傷如何處理就成為了比較有爭議的問題。
好比孫悟空已經幾百歲了,按照現在的退休年齡,早就過了退休年齡,唐僧依然雇他當保鏢去西天取經,那一路上九九八十一難,孫悟空如果受傷的話,能不能算工傷讓唐僧賠償呢?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要求工傷認定必須提供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所以退休返聘人員不能直接適用工傷的規定。
但我國國務院通知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準妥善處理”。
所以說,退休返聘人員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不能適用工傷的規定,但應參照工傷的標準予以賠償。
另外,最高院解釋也有規定,雇員在用工過程中受到傷害,應有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即用人單位應負責賠償退休返聘人員工作中受到的傷害。
事實上,雖然用工單位和退休返聘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都會簽訂用工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保護以及醫療保險待遇以及因工作發生的意外事故的賠償責任等,在發生爭議時,能夠直接按照合同約定來執行,避免因缺少法律規定而產生糾紛。
如果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則由保險公司參照工傷的標準進行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則應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本來,在晚年依然要出來工作已經是一件讓人很sad的事了,如果受傷之后用人單位不管不問,法律也沒有保障的話,小編都有點看不下去了。所以,用人單位聘用退休人員時勞動合同一定要寫清楚,后期能避免很多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