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HR,這是我見過最天衣無縫的方案
添加時間:2018-07-04 15: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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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一直是勸退員工的,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這不,HR小琳就遇到了這樣的糟心事兒。去年年底,整個人力資源部門和人事經理鬧掰了,幾個月以來,部門的人接二連三地被辭退。
小琳是僅存的碩果,被迫接手分公司的人事工作。小琳認為這是公司變相辭退。對于這種情況小琳覺得走是上策,但公司不愿意做出賠償。
經過了解,小琳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這次大變動并非是人事經理公報私仇,而是執行總經理的決定,新人已經在分公司中嚴陣以待了,而且,最先辭退的是聽話的人,隨后,把一個有背景但很難搞的退休返聘人員搞走了,這是總經理的大手筆就是要整鍋端,把人力資源部門的老員工全部換成自己人。
看到了嗎?策劃這一窩端行動的總經理絕對是行家,用的策略都天衣無縫。
眾所周知,把員工調離原來的工作環境也要看所簽的勞合同中對工作地點和職位的約定。企業想要變換,需要與員工協商。協商不一致,員工不愿意則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又未能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這種情況有兩種解決方案:保留員工工作在原地;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問題是,公司的安排非常巧妙,管理分公司人事在合理范疇,如果讓小琳做財務才是公司安排有問題。這樣,小琳以工作安排合理為由要求公司辭退她才是可行的。但管理分公司人事工作的性質沒有完全變,只是增加了相關的工作,屬于正常的工作安排。工作地點上也沒有完全更換,有一半時間在老地方。
另外,小琳本是做績效的,現在分管分公司的招聘培訓,理論上說,人力資源管理六大板塊換崗在人力資源部門非常常見,實屬正常調動。這也不算是工作性質變動。
公司的高明得令行內人瞠目結舌,果然,高手對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過,如果小琳還想要在公司工作,想要獲得賠償金,那倒不如開誠布公地和公司談,試探一下公司是否有給補償金的意愿,有的話,就準備辭職,另謀高就;如果沒有,就談談工作的細節,看看能不能爭取到更高的工資。
辭退員工,于情于法公司都必須給予經濟補償
這很不合理,辭退公司就要賠錢,這天經地義,勞動法寫的清清楚楚。員工并未犯錯,沒有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沒有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這種情況的辭退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范疇,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而小琳的公司就是因為不愿意給經濟補償金,才會想出這樣的幺蛾子,斤斤計較的公司沒有發展前景,況且,血洗整個部門,即便是總經理已經找到了新人,老員工走后不怕沒人上陣,但了解業務,熟悉相關人事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這也是對公司的內耗。而一個一心想要扶持自己勢力的領導,并不足以令你為其赴湯蹈火,一個拉幫結派盛行的企業,前景并不明朗,必要時還是要為自己的職業生涯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