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醫院用藥擬實行集團采購
添加時間:2018-07-02 1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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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起,《廣州地區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試行辦法》(下稱“征求意見稿”)在廣州市人社局官網對外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明確,推進實施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改革,逐步減輕人民群眾用藥費用負擔。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廣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集團采購交易適用該辦法。參加廣州地區藥品集團采購的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藥品集團采購協議。鼓勵公立醫療機構以外的廣州市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參加;軍隊及武警駐穗醫療機構、其他醫療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采購需要可以參加。
廣州地區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周期原則上為一個自然年度。實行以下采購方式:直接掛網采購、集團談判采購(含第三方集團談判、醫保管理部門集團談判、醫療機構自主談判)、競價采購、備案采購。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入市價擬定規則,這也將是患者最能獲益的部分。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直接掛網采購藥品和第三方談判品種以全國最低省級中標價為入市價。醫保經辦機構組織談判品種和競價采購藥品以全國最低省級中標價的98%與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上一采購周期成交價兩者之間的低值作為入市價。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上一采購周期無成交價的藥品,入市價為全國最低省級中標價的98%。臨床必需且采購困難藥品不設入市價。(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