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房地產實施差別化調控政策
添加時間:2018-05-10 13: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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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住不炒”的精神和省、市有關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自即日起,在主城區6區(道里區、南崗區、道外區、香坊區、平房區和松北區)區域范圍內,取消建設單位網簽合同備案信息注銷權限,凡新購買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的,自商品房網簽合同簽訂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
分區域差別化實施土地供應
《通知》指出,為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哈市將強化土地供應的計劃管理,加大調控力度,根據各區域房地產用地供需關系制定差別化供地政策。對于房地產用地需求較大的哈西、松北等地區,適當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并加快土地供應節奏;對于香坊區等老城區舊城改造釋放的住宅用地,及時組織供應;對于商品住宅庫存規模相對較多的阿城區、利民開發區等地區,適當控制住宅和商服用地供應,并根據市場狀況適時進行調整。
司法裁決等取得商品住房不受限制
《通知》要求,哈市將實行區域性限售政策。自即日起,在主城區6區(道里區、南崗區、道外區、香坊區、平房區和松北區)區域范圍內,取消建設單位網簽合同備案信息注銷權限,凡新購買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的,自商品房網簽合同簽訂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同時,哈市將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重點強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和預售審批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加大聯合執法處罰力度,嚴厲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等行為。
嚴格房地產中介管理,對嚴重侵害群眾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機構,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清出市場。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通知》指出,哈市將提高公積金貸款條件,進一步降低個人債務風險,在延續現有公積金貸款規定的同時,將個人貸款還貸能力系數由0.5調整為0.4。此項政策實施前(以哈房公委發20181號文件規定時間為準),申請貸款職工已與開發企業簽訂聯機備案的《哈爾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交足購房首付款并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或者已辦理《批準存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評估通知書》、交足購房首付款并取得資金票據的,仍執行調整前公積金個人貸款還貸能力系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住房信貸調控政策,《通知》指出,要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嚴格控制二套以上購房的首付和利率標準,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及時調整公積金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項標準,抑制投資和投機購房需求。(轉載自騰訊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