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出1+7規定治理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
添加時間:2018-04-16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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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開展醫藥衛生行業群眾反映突出問題整治,針對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制定更為細化的相關措施。
乘著改革的東風,按照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的要求,上海市紀委監委主動作為,加強對醫療衛生系統內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醫務人員收受醫藥企業賄賂是阻礙深化醫改的頑癥之一,群眾反映強烈。針對此問題,上海市紀檢監察機關對涉事相關辦醫主體負責人、涉事醫院負責人及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一律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在市紀委指導下,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既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也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干部責任。
據了解,在此次整治中,上海市共發現處方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和隱患77個,實施整改措施107項。
針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上海市衛生計生委會同相關部門,遵循“針對性、具體化、可操作、可追責”原則,面向全市各醫療單位推出治理醫療亂象“1+7”規定。
“1+7”規定包括相關治理制度建設,以及有關加強藥事委員會建設、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等方面規定。如在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方面,該市明確建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備案發證制度和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的“三定一有”內部接待流程。
“醫療衛生事業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相關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上海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市將進一步加大對醫藥衛生行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不斷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來源:南方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