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昆明市放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183項醫療服務由醫院自主定價。
自主定價后是否意味著價格上漲,老百姓看病變貴呢?對此,市民不用擔心。記者調查發現,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主要集中在輔助生殖、美容整形、種植牙、近視手術、中醫推拿等領域,均屬于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基本醫療和醫保報銷并不包含在內。
允許開設特需門診和病房
今年1月23日,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放開健康咨詢等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公立醫療機構按《云南省非營利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設置的特需病房,床位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特需病房僅限于單間和套間,病房面積、醫療設備、生活設施等配置應明顯高于常規標準并提供優質的個性化服務。
新政為患者帶來了特色門診和特色病房,為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更多便利化、個性化和高質量的醫療服務,滿足患者不同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允許公立醫療機構在確保普通門診和專家門診正常服務的前提下,通過協議和預約方式開展特需門診服務,特需門診診查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特需門診應設立單獨的接診場所,由副主任醫師以上知名專家接診并提供一條龍診療服務,接診專家應在規定的正常診療時間之外安排預約特需門診。
從2月1日開始,市公立醫療機構放開183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均為美容整形、輔助生殖、口腔正畸、中醫推拿療法等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
特需醫療服務不能隨意漲價
放開價格以后,是不是醫院就可以隨意定價或者漲價了呢?
云南省衛生部門相關人士解讀了《通知》的明確規定,各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加強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合理利用醫療資源,規范服務行為,嚴格落實價格公示、住院費用清單制度。開展特需門診和特需病房服務必須在確保基本醫療服務的資源供應和絕大多數患者正常就醫的前提下進行,應遵循公平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與其他醫療服務捆綁搭配,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得影響普通專家門診和普通病房的正常服務。
所有涉及的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本著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服務項目成本和市場情況依法合理制定或調整價格,并保持價格的相對穩定,調價周期不得少于1年。同時,制定或調整價格時應在執行前一周將項目名稱、項目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等通過公示欄、公示牌、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醫療機構網站等方式向社會進行公式,并向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信息表。
云南省物價部門相關人士分析認為,放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是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雖然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醫療服務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醫院制定醫療服務價格也不完全是自己說了算,對其如何定價是有原則要求的,不能隨意漲價。
那么,醫院會不會為了多賺錢而“偏心”,大量開設特需醫療服務,壓縮基本醫療服務呢?
10%的“特需”比例要嚴控,也就是說,每年度開展的特需醫療服務量不得超過醫療機構年度診療服務總量的10%。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開展床位達到編制數的,特需病房床位數不得超過編制床位總數的10%;實際床位到編制床位數的,特需病房床位數不得超過實際床位數的10%;各科室的特需門診人次不得超過本科室門診總人次的10%。
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需求
特需醫療服務最早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隨著收入水平和個性化的醫療需求增多,一部分患有疑難雜癥、病史較長的患者希望就診時可以通過支付較高的掛號費用,享受到人少安靜的就診環境,并能與知名專家擁有較長時間的交流。因此,部分公立醫院開始在門診掛號、住院條件、護理等方面嘗試提供特別需求服務,收費標準相應提高。
183項醫療服務由醫院自主定價實施后,老百姓可以選擇多花點錢去看特需門診,享受一條龍診療服務。不少市民表示,醫療服務質量高了,收費價格稍微高點也完全可以接受,新政確實能帶給百姓看病的實惠。云南省衛生部門相關人士認為,這是一件好事,讓價格杠桿的激勵、引導、約束作用發揮得更好,有效地促進全市醫療機構有序競爭,更好地滿足患者不同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
在監管層面,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不斷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醫德醫風教育,規范醫務人員服務行為,督促落實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暢通12320衛生熱線,及時解決醫患矛盾。同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價格政策宣傳力度,健全價格監測制度,密切關注醫療服務價格變化情況。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加強價格行為監督檢查,對自立項目、只收費不服務、擅自擴大范圍收費、不按照規定或違背患者意愿強制提供醫療服務、不按規定進行價費公示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來源: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