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是指運用物質文明設施和手段,組織、采錄、收集、整理、纂修、審定各式精神產品,對作品進行再次編寫,使之傳播展示于社會公眾的工作人員,其對應英文詞匯為Editor。
編輯崗位職責
1.負責對每期稿件的選用、排版的把關,對文章的內容、文字負有全部責任。
2.負責所選稿的編輯、校對。
3.編在規定時間內將版面編輯、校對好。
4.確定編輯計劃,根據工作需要策劃選題。
6.與作者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培養自己的作者隊伍。
7.根據本刊物的風格,編輯方針和出版要求計劃出版物的內容。
8.指定主題,活動和個別作家或記者采訪的故事。
9.為出版物或廣播傳媒報告和撰寫新聞報道,描述事件的背景和細節。
10.策劃并安排新聞采訪的具體細節工作。
11.回顧復制和糾正錯誤的內容,語法和標點符號,以下規定的編輯風格和格式準則。
12.審查和評估關于事件各方面的記錄,以區分有關事實和細節。
編輯崗位要求
1.掌握良好的語言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敏捷靈活的反應能力和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
2.掌握新聞學、傳播學和商務管理學專業的相關知識。包括廣告媒體分析,市場營銷學,企業形象與策劃,市場調查與預測,創新思維學等。
3.掌握在戰略規劃,資源分配,人力資源建模,領導技術,生產方法,以及人與資源的協調涉及的業務和管理的原則的知識。
4.掌握媒體制作、傳播與宣傳技巧與方法的知識。這包括通過書面、口頭及可視媒體來替換通知和娛樂的方式。
5.掌握顯示、推廣和銷售產品或服務的原則和方法的知識 。這包括營銷策略和戰術,產品展示,銷售技巧,和銷售的控制系統。
6.掌握文字處理,文件管理和記錄,速記和轉錄,設計形式,以及其他辦公程序和術語的行政和文書的程序和系統的知識。
7.了解一定的法律,法律法規,法庭程序,先例,政府法規,行政命令,代理規則,民主的政治進程知識。
8.了解心理學知識和社交禮儀。
9.掌握良好的寫作能力。
10.較熟練掌握辦公自動化和排版知識。
11.一般要求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證。
編輯發展方向
助理編輯—編輯-編輯主任-副總編輯-總編(根據技能發展情況和個人興趣,可選擇轉職為記者、專欄作家和媒介公關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