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內容會“毀掉”一份簡歷
添加時間:2018-01-23 15: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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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招人待見的簡歷必然是能夠清晰地展現求職者以往的工作經歷以及各項技能的。但這樣一份優秀簡歷,也會因為出現了不和諧的內容而被丟棄。下面我們來看看這三個毀人不倦的內容都有啥。
1.具有誤導性的工作頭銜
具有誤導性的工作頭銜會使你看起來像個失敗者。比如簡歷上寫著:“現任工作:銷售經理;前任工作:銷售總經理;前前任工作:銷售經理。”招聘人員看了之后就會發問:為什么會從“銷售總經理”調回到原職“銷售經理”呢?你對此或許有充足的理由,但是這并不適宜在求職簡歷上詳細說明,因為如果你不當面說明情況,別人自然會誤以為是因為你能力不足才被貶回原職。
其實,同樣的工作頭銜在不同的公司有著不同的意義,如果你認為過去的工作頭銜有可能令人誤解,最好把它換成別的名稱,在面談時再解釋你這樣做的理由。
2.薪酬
一些有工作經驗的人在簡歷中往往會標明原來工作的薪酬,這樣做將會產生以下后果:
⑴如果你目前的薪水比老板愿意付的高,老板會認為你根本不可能在這里工作,給你面試機會只能白白浪費時間。
⑵如果你目前的薪水遠比老板愿意付出的低,那么你薪金的籌碼就大大削弱了。如果你被雇傭,老板一般會用你目前的薪水為起薪。有時,他們也可能不給你面談的機會,因為他們覺得你有些“微不足道”。
⑶你所標出的薪酬很有可能提供具有誤導性的信息。薪水往往不能精確地反映出工作給你的回報,你也許還有很多其他福利,如醫療保險、免費午餐、年終分紅等,所有的這些福利都應加入你的“總報酬額”。你目前的薪水或許比另一家公司給的多,但是另一家所提供的“總報酬額”可能會更高,反之亦然。為了避免這些誤會與麻煩,簡歷上最好不要寫入薪酬。
3.離婚
一些求職者會在簡歷上無意地寫上“婚姻狀況:離婚”等內容,從而導致自己雖然很優秀但是也得不到面試的機會,因為這些求職者在簡歷上給人留下了失敗的印象。
即使是用人單位提供的表格上有“婚姻狀況”這一項,你也要避免使用“離婚”二字,而代之以“單身”。
當你認識到你的簡歷中不應該僅僅大篇幅地羅列各項成績和經驗,而是認識到哪些是不應該出現在簡歷中的內容時,你離成功僅一步之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