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4臺無人駕駛公交車在深圳福田區進行了上路試運行。這個國內首次,也屬全球首例在開放道路上進行的無人駕駛公交車測試,吸引了眾多關注度。
當前“智能化”已成為交通領域重點發展方向,在“中國制造2025”中,發展智能網聯汽車被提到國家戰略高度,美國、新加坡等也都加緊研發無人駕駛汽車乃至公交車。
重慶是否有計劃推廣無人駕駛公交車?本地車企對于無人駕駛技術研發進展如何?重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重慶暫無引入無人駕駛公交計劃
“與平時的公交車沒什么不同,除了駕駛位上沒有人。”體驗過深圳無人駕駛公交車的乘客稱,無人駕駛公交車轉彎流暢,遇到障礙物會自動繞行,到站時自行靠邊停車。如果不是親眼看見空空的方向盤,很可能以為是坐上某位“老司機”開的車。
這4臺搭載了“阿爾法巴智能駕駛公交系統”的無人駕駛公交車,是地地道道“中國智造”——“阿爾法巴”所屬的中國未來新能源與智能公交系統示范項目,是由國家智能交通系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與深圳巴士集團發起,并由國內多家高校、車企聯合研發。
在深圳率先試點無人駕駛公交車后,作為國內首批“公交都市”試點城市之一,重慶是否有引入計劃?
重慶公交集團稱,截至目前,主城公交日均客運量677.4萬人次,占主城常住人口總量近8成。在主城外環區域如魚嘴、龍興等地以及涪陵城區,均試點投放了多條氣電混合或純電動新能源公交線路。
“對于無人駕駛公交技術我們一直保持關注,但暫無引入計劃。”公交集團負責人稱,是否引進類似“阿爾法巴”這樣的無人駕駛公交車,首先得看技術是否成熟,其次是城市出行條件等而定。從目前來看,這兩點都暫不具備。
雖然短期內在重慶無緣見到無人駕駛公交車上路,但公交駕駛員對“新鮮玩意兒”卻報以期待。
“無人駕駛能夠減輕駕駛員工作強度,還能提高乘客乘坐舒適度。”618路公交駕駛員裴源泉,常年駕車行駛在擁堵的機場路。他說,在堵車嚴重路段行駛,比拼的是駕駛技術和會車能力,這一點人工駕駛比人工智能駕駛更穩妥。不過他留意到,這次深圳無人駕駛公交車路測,有自動操作和人工操作兩種方式,如果在兩種方式之間自由切換,就會減輕駕駛員的負擔,從而降低工作強度,提升乘坐舒適性。
重慶車企在國內領先一步
近年來,讓汽車駕駛操作更簡單、行駛性能更優越的智能化技術,逐步得到廣泛應用,其中最典型也最熱門的,就是無人駕駛技術。
在國外車企中,奧迪、奔馳、寶馬相繼完成在封閉條件下的無人車測試,特斯拉則是把無人駕駛技術植入其量產車型。基于人工智能技術來推進無人駕駛汽車研發的谷歌,其試驗車測試里程累計已超過100萬公里。
去年,長安汽車成功完成從重慶到北京的2000公里無人駕駛汽車測試,這在國內車企中尚屬首次。根據測試情況,在路況較好的高速公路上,“長安造”汽車基本實現無人自動駕駛。
長安汽研總院總工程師、無人駕駛汽車項目負責人黎予生介紹,長安進入智能汽車研發領域以來,將其劃分為智能駕駛、智能互聯和智能交付3個范疇。去年長安進行的2000公里無人駕駛汽車路測,屬于智能化駕駛3級技術,即在高速公路等特定交通環境下,汽車實現自動駕駛,駕駛者能夠較長時間不參與駕駛控制。長安計劃在2025年,實現無人駕駛汽車4級技術,即全自動駕駛的量產,這將與全球無人駕駛汽車研發進程達到同步。
市內另一家車企力帆,則在上月宣布,與盼達汽車一道加入百度“阿波羅計劃”,三方將在自動駕駛領域合作,推動無人自動駕駛技術在共享汽車商業化場景的應用。
把無人駕駛技術引入商用,并向共享汽車領域進軍,這一創舉再次讓重慶車企走到國內前列。
在項目發布會上,力帆集團總裁馬可這樣描述了無人駕駛共享汽車的操作場景:用戶走出家門,汽車自動開到面前;行駛過程中汽車自行決策行駛的路線,不會出現違章或交通事故;到達目的地后,用戶關車門離開,汽車自己行駛到指定的地方……
“這樣的畫面不是幻想,而且距離實現越來越近。”市科委相關人士表示,在無人駕駛汽車完全投放市場前,需要在封閉和開放的交通環境下,進行一系列專業測試。此前車企進行這樣的測試,需要到美國完成。而目前,重慶正在建設全國首個全階段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范區,計劃到2019年建成,這個占地近4000畝的示范區將涵蓋西部地區90%以上道路場景、全國85%以上交通環境。屆時,車企不需長途奔波到國外測試,這無疑將加快無人駕駛汽車投用步伐。
現行立法缺失 亟待政策配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當前汽車領域‘無人’駕駛概念,是與現行道路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國內知名汽車行業分析師李俊強稱,由于我國還沒有關于無人駕駛汽車的相關立法,對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技術標準、檢驗等也沒有相關規定,在法律缺位的情況下,必然導致指引不足、監管不力和處罰無據。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高一飛認為,無人駕駛汽車是新興產業,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并非中國的獨有現象。目前全世界對無人駕駛汽車的立法都處于探索階段,部分國家對無人駕駛汽車還處于禁止狀態,例如印度在今年7月明確宣布禁止自動駕駛汽車上路。
不過也有部分國家和地區許可無人駕駛技術進行實踐。去年3月,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宣布《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其中一項有關車輛自動駕駛技術的修正案生效,標志著自動駕駛首次在法律層面得到了許可。
“雖然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無人駕駛汽車沒有直接規定,但可以考慮將無人駕駛汽車納入‘工業機器人’范疇,在立法層面予以支持。”高一飛表示,一旦要為無人駕駛汽車立法,既要鼓勵企業界科技創新熱情,也要充分保障駕駛安全有序。
市經信委科技處副處長李濤認為,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推廣,需要做好產業協同發展。他表示,無人駕駛技術對于電子、通信、互聯網等產業集群都有帶動效應,可通過加強共性技術研發、示范運行等措施,推動跨行業資源整合,促進不同產業協同發展。(轉載自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