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水平,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做好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衛計委近日下發的《關于做好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寧夏各市衛計行政部門和自治區級醫院要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建立健全相關獎懲制度。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衛計委介紹,寧夏各市衛計行政部門和自治區級醫院要建立適合本地區、本單位的重點監控藥品管理目錄,主要將輔助性,營養性,臨床易濫用的價格高、用量大的藥品納入重點監控藥品目錄。
重點監控藥品目錄應包括:抗菌藥物、補益類中成藥、中藥注射劑、非治療輔助性、營養性藥品、臨床不良反應發生率高、無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長的藥品和醫院或衛計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列入重點監控的其他藥品。
同時,寧夏還將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獎懲考核機制。根據相關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對出現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2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發現連續3個月排名單位消耗數量前10位、且用藥不適宜率超過10%的藥品可以暫停或限量供應,暫停后確需使用的,應通過醫院藥事委員會同意后方可使用。(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