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公司加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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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南京天略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許經營權。特許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縣____ _ _ 開設天略裝飾加盟店,授權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天略裝飾”注冊商標。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付一萬三千元加盟費匯入甲方帳戶。¥13000元
3、加盟授權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款項(包括特許加盟費、含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等,實際須支付的款項種類和金額按簽約合同規定為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承諾
1、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后,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乙方承諾在加盟期間,完全遵守本特許加盟條列,合法經營。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天略裝飾加盟店同一區域范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范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天略裝飾加盟店。
第三條 合同的續約、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繼續延續本合同,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續約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費、品牌使用保證金。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
2、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乙方違反或未實現本合同的約定,破壞加盟體系或對甲方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裝飾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天略裝飾”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系電話:13912995083 身份證號:
時間: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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