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種子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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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種子的基本情況
編號
農作物
種類
品種
名稱
計量
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
(元)
金額(元)
純度
凈度
發芽率
水分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后,買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買方付款后,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于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3.買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
第四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 驗收及檢驗、檢疫
1.雙方約定于賣方交貨后 日內對種子進行驗收。
2.雙方應嚴格遵照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3.雙方對種子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封存的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時為止。
4.其他驗收及檢驗、檢疫內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種子不符合第一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賣買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