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月法則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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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調研和試驗都證實了人們大多有高估自己的傾向。澳大利亞的司機當中,有90%的人認為自己的駕駛水平高于平均水平。
新人過了試用期后,是堅守在現在的崗位上還是換一個崗位,或者重新找一家公司?作為公司老板,你任命了一個新的部門經理,業務開展得不順利,給他多長的時間考查他是否適合這個崗位?時間太短,更換太頻繁怕業務做不起來,但如果交給一個確實不能勝任的人,時間越長則越貽誤戰機。
面對這種兩難問題能否給出一個簡單的答案?能!就是任何試驗期都應該是6個月。
學會,只要6個月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伯特.西蒙是一個很博學的人,獲得過9個博士頭銜,在數學、心理學、經濟學、人工智能等領域均取得了重要成果。西蒙有一個"6個月理論",認為任何一個智力正常的人用6個月的時間就可以學會一門新學科。他分析了很多學科,把這些學科的知識分成若干"塊",然后測量熟悉、記憶、掌握每一塊知識所用的時間,經過組合、計算,最后的結論是絕大多數學科的知識都可以在6個月之內掌握。
我本人就是這種理論的實踐者。從機械專業畢業后,我共撰寫并出版了11本書,內容涉及計算機通信、管理學、心理學、社會學、家具設計等。雖然沒有經過考試,但自己是否已經領悟一門學科是有明確感覺的。學習一門新的學科時,起初所有的知識對你而言都是陌生的,當你融會貫通時,就會發現即便是一門新學科,大部分都在重復你已經知道的知識點,你能夠靈活運用這門學科的知識來解釋、解決相關問題,你還可能在這門學科領域有自己獨特的見解。我不是赫伯特.西蒙,只是智力中等的人,但基本上每學習6個月,也能領悟一門新知識。
我把試驗期簡單地定為6個月,并非僅僅因為西蒙的觀點。最重要的是,我認為絕大多數工作都需要某種天賦,6個月就可以證明你是不是干這個事情的材料。
所謂有什么興趣干什么活的觀點大多數情況下并不適用。從生物進化來看,人并非為現代工作環境所生,好吃懶做才是天性。絕大多數人說不上自己對什么行當有濃厚興趣,如果按照興趣去工作最后很難找到工作。
考查,也是6個月
干所有的工作,其情狀都可以簡單地劃分為吃力、合格、勝任等幾個檔次。你處于什么位置,雖然與努力程度有關,更重要的則是天賦異稟,你是否適合某個工種。
合格是一個底線,如果你是一個合格的員工,干起來不會太吃力,但也很難出類拔萃。我見過不少人干著一份自己特別吃力的工種,付出的努力相當大,干起來非常吃力,但效果卻不好。就像我們在學校學習,有些人對有的科目就是不入門一樣,無論怎么努力,成績都只能在及格線邊緣掙扎。據我觀察,某些吃力的員工如果能夠換一個工種,很可能成為一個游刃有余的出色員工。
新員工通常有3個月的實習期,而實際上這只是一個擺設,只會剔除非常不合格、不適應的員工。自我選擇工作崗位,評估自己應該用更真實、更高的標準。如果有幸找到自己非常勝任的崗位,努力工作一段時間就會取得不錯的成績。而得出這個判斷,應該是6個月,而不是3個月。
自我審視只是一個方面,管理者也應該按照"6個月法則"審視下屬。假如我得到一個肥缺,比如到一個新建的、有發展前途的部門擔任經理,我明知自己不是很勝任,會主動退出嗎?很顯然,人是自私的動物,很難對此撒手。而且心理學調研和試驗都證實了人們大多有高估自己的傾向。澳大利亞的司機當中,有90%的人認為自己的駕駛水平高于平均水平。
當然,不是所有的工作6個月都會出成績,不管你開創一項新業務,設計一個新產品,挽救瀕臨倒閉的公司,還是跟蹤一個客戶訂單,6個月的時間都顯得有點短暫,但這些都不能推翻"6個月法則"。
6個月固然沒有看見結果,但你能看清楚趨勢。客戶經理跟蹤訂單6個月可能沒有實際產出,但你能看出來他有沒有搞定訂單的辦法和執著。程序員、工程師你可以用6個月看出他是不是擅長這份工作。展開一項新的業務、公司進入一個不熟悉的領域肯定是要交學費的,6個月不會取得實質性的成績,但領導人有沒有這方面的悟性,能否迅速理解這個領域,抓住關鍵,還是看得出來的!
如果你不是這個材料,干起來既費勁,也不可能取得很好的成績。
學習,工作,打工,做老板也是同樣的道理,所有的這些都像競技運動一樣,無不暴露在激烈的競爭之下,要想取得好成績,天賦的支撐是非常重要的。無論是自己,還是教練,選擇正確的人,把人安排到最適合的位置上才會發揮最大的效能。就像《阿甘正傳》中阿甘他媽所說,要盡量發揮上帝給你的天賦。
我提出的"6個月法則"基本可以證實你是否具備某一方面的天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