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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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
買受人:
1. 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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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品牌 │ 型號 │ 顏色 │ 價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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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金額:
2. 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3. 付款
方式:
付款時間:
4. 質量保證:
4. 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布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定執行。
4. 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 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 4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 說明書;
(5) 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 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車輛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如屬于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6. 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執行。
7.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