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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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
種子代銷委托單位:_________
委托書編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縣(市)_________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
│農作物│品種│計量│數量│ 質量(%) │ 單價 │總金額│
│種 類│名稱│單位│ ├──┬──┬───┬──┤(元)│(元)│
│ │ │ │ │純度│凈度│發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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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人民幣金額(大寫): │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寫下列條款中的時,請打"√"。)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種子標準號: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出賣人按《江蘇省種子條例》規定予以賠償。
四、出賣人交付種子時,應向買受人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包括適宜種植區域)說明等資料及相關服務;同時,向買受人交付書面的種子來源、產地、商標或品牌、質量標準、有效期限等簡要說明。買受人應按出賣人提供資料中的要求栽培、種植。
五、買賣雙方現場對種子交付、驗收。
六、買賣雙方對種子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提示:種子樣品應按種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八、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種子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管理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種子種植收獲之后。
出賣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