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經營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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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范圍1、甲方客房 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2、客房及前臺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后)。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1、承包期限:為 年。自XX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3、承包金采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4、承包金應按完稅后交付甲方。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后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10、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為押金。1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后,乙方將設備、設施、家具等物品、物資還清后,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協議,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家具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協議終止后,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并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稅務票據。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于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后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六、違約責任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協議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2、乙方若沒按協議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協議處理。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所。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協議終止。七、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八、協議簽署地:甲方所在地九、協議生效: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交甲方存檔。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協議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