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車輛保管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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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保管方) 停車場;地點:××市××路××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保管協議書。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 ,型號為 ,車輛號
為 ,汽車購買時間為 年 月 日,汽車行走里程(訂
合同日)為 公里。
三、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桿)。
四、乙方承擔對乙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五、甲方支付的車輛保管費為每年××××元,車輛保管費每季度
初3天內交一次,合同簽訂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10天內未交清車輛保管費,合同終止,乙
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七、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
九、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3天之內
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報案、賠償、索賠、
訴訟用,糾紛解決后3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
十、乙方應為甲方的停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十一、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
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二、如雙方爭議不能協商解決則應將糾紛交由停車場所在地法院
管轄解決。
甲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