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稅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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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并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用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絡數據的安全性。甲方聲明不對該方式下的網絡數據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后,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絡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帳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并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帳戶的存款余額足夠繳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帳戶余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繳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信息。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系,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刪除,并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注銷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絡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絡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并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件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于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相關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乙方注銷或者變更主管稅務機關,本協議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