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
添加時間:2017-11-28 09: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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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一、購買房地產存在一定風險,請消費者結合自身經濟狀況,謹慎選擇,慎重落定。
二、簽署認購書前,買方應認真查閱并理解以下文件,賣方應提供查閱便利并解答: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或《房地產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3、《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4、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5、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臨時業主公約》;
7、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文本及其補充協議;
8、一手樓購房指引。
認購書正文
賣方:
資質證書編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備案證書編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買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公司或機構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第一條
買方自愿認購賣方 項目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以下稱“本房地產”),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 ;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上面積為預售測繪面積/竣工測繪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本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 元。
第三條
買方愿意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銀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條
簽訂本認購書時,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港幣 佰 拾 萬 仟 佰(小寫 元)。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稱“買賣合同”)后,買方已付的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條
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 日內,買賣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
若買賣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除非買賣雙方書面同意本認購書時效延期,否則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本房地產可另行出售。
如因買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買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本認購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認購書自買賣雙方簽訂時起生效。本認購書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代理機構執 份。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代理機構(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經紀人員(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