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 id="nffkn"></samp>
      <tbody id="nffkn"></tbody>
      <menuitem id="nffkn"></menuitem>
        <samp id="nffkn"></samp>

        <tbody id="nffkn"></tbody>
        1. 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吉林省工傷保險待遇條例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瀏覽次數: 0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

            1、標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二)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 本人工資的85%;三級 本人工資的80%;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五級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五級、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六)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七級 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 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 8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 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八)傷殘津貼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三、工亡保險待遇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現為10個月)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4、 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6、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就業或參軍的;

            (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要求:(1)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

            (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第39條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av高清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