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選礦加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委托乙方浮選加工。為約束雙方,簽訂如下選礦加工合同,所訂合同條款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選礦加工數量:甲方每月將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全部委托乙方入選加工。入選原礦的數量以過磅為準。 二、選礦所產生的尾沙、廢水、尾沙壩的維修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委托選礦加工價格:每噸入選原礦的加工價格為______元。此價格包含礦坪取礦、運輸、破碎、球磨、浮選、精礦打包和裝車等工序的所有費用。 四、委托選礦加工時間: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選時間連續一次將甲方的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入選加工完畢。乙方如有外購原礦入選時,應優先保證甲方的原礦入選。 五、委托選礦加工后的精礦質量: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委托選礦加工后精礦質量。即:鉛精礦品位55%(含55%)以上;鋅精礦品位50%(含50%)以上;鉛、鋅精礦的富含不超過5%;鉛、鋅精礦的綜合回收率達到90%。 六、精礦質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驗室的化驗結果為依據。乙方入選加工后的精礦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即每項質量指標每下降1個百分點,甲方扣減乙方加工費30元。如果精礦質量指標中的一項下降超過10個百分點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選礦加工費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5000.00元。 七、乙方在入選加工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原礦和精礦產品不受損失。如發生甲方原礦和精礦產品丟失、被盜等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八、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的委托選礦加工。否則,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10000.00元。 九、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附則
1.甲方將與曾澤春簽訂的《選礦承包合同》(已征得曾澤春同意)無償轉讓給乙方。
2.甲方將承包乙方選礦廠期間所增添的設備、配件及材料作價轉讓給乙方。
3.現有電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費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