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蔬菜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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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蔬菜的基本情況
編號
品種
規格
產地
商標
數量
(公斤)
交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第二條 價格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價格按交(提)貨日同品種蔬菜市場價格上浮 %執行。
(2)雙方約定價格: 元/公斤。
2.價格不得低于保護價 元/公斤。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后,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后,買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買方付款后,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于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3.買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質量標準
□有機食品標準□綠色食品標準□無公害食品標準□重慶市無公害蔬菜質量標準□約定標準 。
第六條 驗收
1.買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并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賣方。
2.買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賣方無異議的,買方可予以銷毀。賣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為準。
3.其他驗收內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蔬菜不符合第一、五條約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