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攝制電影片項目解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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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鑒于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已經攝制完畢,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此解散此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聯合攝制電影片合同確立的聯合攝制項目,并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請對聯合攝制項目的經營記錄、會計記錄和賬簿進行全面審計。審計單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雙方保證依該審計結果協調最終財產分配方案。 第二條 聯合攝制項目解散后,對于那些應當由聯合攝制項目承擔的債務及費用,如果在計算聯合攝制電影片的利潤和虧損時未計算進去的,該債務及費用應由甲乙雙方按照聯合攝制電影片利潤分配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聯合攝制電影片所涉及的全部有形財產,在聯合攝制項目解散后進人清算程序,由雙方的財務人員共同列出清單按比例折算,歸還給甲乙雙方或按照雙方同意的折價出售。清算后的收益應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清算費用和創作人員的工資及其相關保險等費用; 2.支付所欠稅款; 3.清償對外債務; 4.按照甲乙雙方投入資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資金。 第四條 對于拍攝電影片所帶來的無形財產及其衍生權利,應當作為未分配的共同產權由甲乙雙方所有,并以甲乙雙方共同的名義予以保護。這里的無形財產及其衍生權利包括但不限于電影片著作權、商業運作中衍生出來的其他具有財產性質的著作權、商品名稱使用權和商標權等。 第五條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賣或自由處置屬雙方共有的無形財產及其衍生權利,也不得擅自出賣或自由處置其在無形財產中的份額。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無理限制對方實現其個人權利。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對于因商業運作電影片而在世界范圍內所得收益應按照雙方在聯合攝制電影片合同中約定的比例分配。此類商業運作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情形下的續集編纂,重新制作,改編成電視劇、戲劇、廣播劇以及小說化、廣告等形式。 第七條 如果甲乙雙方將電影片出售、許可他人商業利用或者作出了其他形式的處置,相應的第三方要求甲乙雙方對電影片進行修改的,則甲乙雙方應當按利益分配比例承擔相關費用。 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參與上述修改,另一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但必須保證不減損電影片的可預期商業利潤。修改方有權獲得因此修改產生的全部利益。 第八條 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商業運營中希望利用電影片,只要該項目因此產生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其有義務將該利用事實告知對方,并提供機會使對方能夠按照其在該項目中的盈利份額加人到該商業項目中。 如果對方不愿意參與該項目,則希望進行該商業項目的一方應支付相應補償額。補償額應相當于甲乙雙方共同將該項目所涉及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時,該不參與方應得的權利轉讓費用。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補償額也可以低于公平市場交易價格水平。 第九條 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希望將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應當以書面形式將其意圖通知電影片共有方。 電影片共有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享有根據書面通知載明的價格和條件決定是否購買意圖轉讓方份額的優先權。若電影片共有方未能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其優先購買權,或者未能按通知載明的條件完成購買,則意圖轉讓方有權按通知書載明的條件轉讓給第三方,但其應立即將轉讓協議副本和轉讓聲明送達該電影片共有方。 若意圖轉讓方出于任何原因未能將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而后希望轉讓給他人的,則電影片共有方在此情形下同樣享有新的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對甲乙雙方和受讓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具體工作的執行者、管理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履行不能,以及具體情形適用中本合同的某些條款一定程度的無效或履行不能時,合同的其他條款不受影響;甲乙雙方保證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履行有效條款。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為實現合同目的就所需的一切資料和文件進行協商并達成相關的合同。 對應當簽署的資料和文件,任何一方不便簽署時,應指定對方為不可撤銷的簽署代理人,由其簽署該資料和文件,除非該資料和文件與本合同的條款不一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就聯合攝制項目解散所達成的惟一合同,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此之前的任何協議、承諾、修訂、協商或者陳述,如果在本合同中沒有明確提出,則一律無效。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樣適用于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