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理合同樣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廣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總 則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合作方式
2、甲方授權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廣告業務,本合同中甲方廣告業務指中國移動、中國移動品牌、網號以及現有增值業務的廣告宣傳活動。
3、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廣告業務的設計、制作、發布、策劃、調查及廣告效果評估等。
4、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廣告的地點范圍在洛陽市的九縣(市)和六區。媒體包括:電視、報紙、廣播、dm、戶外及印刷品等。
5、甲方通過科研開發和技術發展所開展的其他新型業務,仍由乙方全權代理。
6、乙方應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營銷、廣告宣傳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負責實施。
7、每一個月的中旬,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下個月的宣傳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在下個月付諸實施。
三、 雙方責任
8、乙方嚴格按照市場調查、方案提交、廣告執行、效果評估等環節代理甲方廣告業務。根據甲方年度業務重點,為甲方提供切實可行的廣告宣傳方案,以供甲方決策需要。
9、甲方應提供乙方所需的圖片、數據及文件等關鍵性資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對甲方所提供一切數據保密。
10、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布。
11、乙方應根據廣告測評效果對其提交的全年或階段性方案進行及時調整,確保廣告效果。
1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進行廣告代理,在雙方合同期間,不應將其業務交給第三方承辦。
四、廣告費用及結算
13、按照國內廣告代理統一收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發布費用總額的15%作為廣告代理費。
14、廣告代理費甲方應每一季度根據實際發生額予以結算。
15、甲方對乙方的廣告費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轉帳方式支付。
16、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廣告宣傳方案一經確認,應在活動進行前先行支付廣告預算總額20%的費用。
五、合作時間
17、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合作終止
18、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戰爭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廣告代理中止,該合同自動中止。
19、合同期滿后,該合同自動終止。
20、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廣告代理費用。
七、 違約責任
2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廣告宣傳計劃項目的設計、制作和發布未按時進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2、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將其廣告宣傳業務轉給第三方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3、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甲方廣告宣傳計劃的,乙方應承擔本項目廣告的違約責任。
2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本項業務同值的金額,并支付其業務價值2倍的違約金。
八、其 他
25、甲、乙雙方的合作均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雙方應共同保存廣告合同、設計樣稿、宣傳方案等重要文件。
26、經過雙方協商,增加的其他未盡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