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退房時押金討不回怎么辦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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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律師指出,按照我國合同法規定,如果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表示異議的,那么原租賃合同有效,租賃為不定期租賃,即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一時間解除。也就是說,小郎只需要承擔原合同中約定的相關費用約定,房東應自己承擔房屋出租稅費。 租房押金怎么退? “我原來簽的住房合同有效嗎?房屋出租稅該我交嗎?”近日,外來務工者小郎遇到一件煩心事。由于在房屋續租時沒有與房東簽訂新的租賃協議,結果退房時被要求在押金中扣除200元房屋出租稅和家具磨損費。小郎郁悶的是,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如果繼續生效的話,那么出租稅就不該他承擔,問題是押金在房東手里,如何退得了? 記者發現,房東收取租房者押金幾乎成了一個“行規”,然而這些數百元的押金在退房時通常都不能悉數退回。 案例:押金不能全退回 小郎說,去年9月初他在新鴻路租了一套房子,并與房東劉女士簽訂了一年的租賃合同,合同里約定: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費和衛生費均由承租人負責,其他未列入的費用均由房東承擔。 第二年,房租到期后,小郎又交了半年的租金,但雙方沒再簽合同。小郎認為,房東之所以會從押金中扣除房屋出租稅和家具磨損費,一定是覺得沒有合同約束的原因。“如果原來的合同有效,那么房東的做法就不對。”不過錢在對方手里,只有自認倒霉了。 按照小郎提供的電話,記者昨日聯系了其房東劉女士,劉在電話中稱她只是象征性地扣了小郎200元而已,“我并不是看上了這點錢,他在我家住的這一年多時間,連下水道堵了都是我掏錢疏通的,家具磨損也很大,一兩百塊錢根本就做不了什么。”劉在電話中大倒苦水,她指出自己有好幾個朋友和鄰居扣的押金比她還多,“我還要重新粉刷房子呢,扣他200元押金我還虧著呢……” 記者隨后對身邊的人進行隨機調查,發現在交納了押金的人中,90%的押金都沒能如數退還,有的是扣了水電氣費、有的是賠了家電損壞費。 律師:在合同中對押金進行說明 小郎與房東劉女士一年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專業律師指出,按照我國合同法規定,如果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表示異議的,那么原租賃合同有效,租賃為不定期租賃,即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一時間解除。也就是說,小郎只需要承擔原合同中約定的相關費用約定,房東應自己承擔房屋出租稅費。 對于該如何扣房屋押金的問題,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鄧志軍律師認為,承租方和出租方最好將押金的約定寫入租賃合同中。他指出,對于房屋和家具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磨損,房東有義務進行維護,不能將這種維護成本強加在房客身上。如果不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出租方不能在押金中扣除房屋和家具的磨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