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推廣代理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網站推廣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了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2.1甲方向客戶提供網站推廣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3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4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甲方在提交網站推廣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有關的注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戶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7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8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推廣注冊服務。
3.2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戶。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并將在網站上及時公布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種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代理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7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推廣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廣服務,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推廣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推廣服務無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4.3除經乙方認可并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業務,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或政策調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屬于甲方違約,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5.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為政府禁令,罷工,現行生效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變更,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風暴,停電,通訊線路中斷,他人蓄意破壞,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入侵或發作,電信部門技術、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響網絡正常運營,從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協商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時,甲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延誤而給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甲方對通過乙方間接接受甲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6.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價格表。
8. 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