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語音申報納稅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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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便廣大納稅人,減少納稅中間環節,提高效率,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實施電話語音申報納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確保電話語音申報納稅系統正常運行,24小時開通(銀行結帳時間除外)。
二、甲方保證對乙方申報納稅信息接收的正確性和唯一性,并對該系統接收的申報納稅資料安全性和保密性負責。
三、乙方自愿采用電話語音申報納稅方式,依法申報納稅,并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從乙方在_________市商業銀行開立的稅款預儲帳戶上直接解繳稅款,該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乙方每月在采用電話語音申報納稅之前,應在_________市商業銀行帳戶中預儲多于當期應納稅款的存款。如乙方在_________市商業銀行稅款預儲帳戶的余額不足以繳納當期應納稅款,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申報納稅時,其申報的數據與甲方收到的數據出現誤差時,同意以甲方電話語音申報納稅系統記錄的數據為準。
七、乙方未在申報期內按時申報納稅,征期過后,必須到主管地方稅務分局辦理申報納稅。
八、乙方在完成電話語音申報納稅后,需要完稅憑證的,可到主管地方稅務分局領取。
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電話語音申報納稅操作培訓,并提供電話語音申報納稅登錄密碼,乙方要注意登錄密碼的保密,可自行變更密碼。凡使用乙方的帳號和密碼進行電話語音申報納稅的,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履行,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負法律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辦理相應手續。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