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墻施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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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互相合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就《城市碧園公寓b、c棟玻璃幕墻工程》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范圍、造價數量、單價、總價 1.1 工程范圍:
“城市碧園公寓b、c棟”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墻工程的內容包括:塔樓部分的淺灰色玻璃隱框幕墻、透明玻璃隱框幕墻等的設計、供料、加工、安裝、竣工驗收資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為淺灰色本體鋼化玻璃幕墻,其余為鋼化透明白玻幕墻。
1.2 工程單價:
(詳見后附報價書之報價明細表)
1.3 工程數量及總價合計:
(詳見后附報價書之工程報價總表)
1.4 此總價結算時單價不變,面積按實際完工展開面積結算,如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材料變化等,價格經雙方協商后以增補協議形式確定。
1.5 本報價中包括玻璃幕墻三性檢測費。 第二條: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墻的玻璃采用東莞銀通玻璃有限公司產的6mm厚淺灰色本體透明鋼化玻璃及6mm透明鋼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樣板確認。
2.2 鋁合金型材:
均選用佛山金固鋁業有限公司產的6063-t5鋁合金型材,鋁型材表面為銀白氧化處理,氧化膜厚度滿足aa15級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樣品確認。
2.3 硅酮結構膠及密封膠:
選用鄭州中原膠廠產的mf811硅酮結構膠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膠,按乙方提供的樣品確認。
2.4 幕墻開啟配件:國產優質七字執手。
2.5 鋼件:國產優質q235b鋼型材。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 鋁合金型材、鋼件進場后七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為第一次工程進度款;
3.2 鋁合金型材、鋼件安裝基本完成七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
3.3 玻璃安裝基本完成七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
3.4幕墻安裝完成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到合同總額的80%;
3.4 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甲方付到結算總價的97%給乙方,剩余3%從驗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滿后,10日內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協議條款支付款項,乙方在約定時間五天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內仍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圖和結構施工圖各一套及有關設計變更資料;
4.1.2 辦理施工許可證;
4.1.3在乙方進場前,清除施工現場內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4.1.4組織有關單位與乙方的協調會;
4.1.5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設計圖紙進行會審,并進行簽署;
4.1.6組織和配合質檢及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時簽認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辦理設計變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簽證管理工作;工程進行中隱蔽工程或中間工程需驗收時,甲方接通知后48小時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48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已批準,乙方可繼續施工。
4.1.7組織協調乙方與土建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遞交工程竣工書面報告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玻璃幕墻驗收;
注: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則相應順延。
4.2 乙方責任:
4.2.1 對幕墻進行設計,經具有幕墻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簽準及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保證設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對設計質量負責,承擔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墻設計圖紙及計算書陸套。
4.2.2 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工程監理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工程質量負責,承擔因工程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進度計劃,并經甲方審核通過;
4.2.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前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原因乙方自費修復,非乙方原因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4.2.5 嚴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單位的有關管理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記錄,在竣工驗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關資料兩套作為竣工資料交給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保證驗收通過,如因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時通過驗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期 5.1 開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總工期:b棟40天,c棟50天,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滿足現場施工腳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順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應順延;
5.3.1 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內容變化;
5.3.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5.3.3 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 工程質量等級: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爭創優良工程。
6.2 工程驗收按甲方規定的各項參數及國內現有規范標準進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質量保證書,保證玻璃幕墻的施工符合設計及計算。 第七條:設計變更 7.1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應立即停止。
7.2 由于變更通知不及時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竣工、結算與保修 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報告后十天內,向所屬建設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工程即告竣工即可辦理結算手續;如工程未驗收,而已開始使用,視為已驗收。
8.2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甲方收到結算書后十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如收到結算書后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則認為已接受乙方結算報告,從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貸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為兩年,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 第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9.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己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第十條:其它 10.1 所有甲乙雙方簽認的函電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申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10.3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無正當理由單方不能棄約, 棄約方需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驗收, 工程結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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