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干)茶購銷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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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收購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乙方(出賣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促進茶葉生產的發展,暢通茶葉流通渠道,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售青(干)茶 _公斤。
2、甲方應按照收購時的市場價向乙方計付貨款。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驗收
青(干)茶的品種、等級和質量, 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為:
第三條 交貨地點及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在 交貨;
乙方交售的青(干)茶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乙方以現金的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憑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領取貨款。
第四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違約自銷而不履行合同時,甲方將有權取消與乙方的長期合作關系。
2、乙方交售的青(干)茶沒有達到第二條前款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或作降價處理。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或作降價處理。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改變交貨時間、地點的,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不承擔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確定,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征得另一方同意,再由雙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