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函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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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與 國 公司簽訂一份商務合同(合同號: )。根據該合同第 條的規定,該公司須向對方提供 銀行出具的擔保函。擔保金額為 ,外方受益人為 。為此,我單位愿為該公司承擔對外付款責任并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反擔保函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關規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義務,而 公司無力履行對外付款責任時,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單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的外匯賬戶或外匯額度賬戶及人民幣賬戶中扣收全部對外賠付的金額和費用。
二、如我單位因故未能及時按上述要求辦理,請求你行墊付資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匯貸款利率計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單位歸還該款日止的外匯利息及有關費用。如超過半年,愿按逾期加罰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擔保責任時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