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作協議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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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作協議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手機: 。
乙方: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職位: 。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有限公司電纜產業園2#、4#廠房工程項目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總則
1.1本協議為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有限公司電纜產業園2#、4#廠房工程(以下簡稱“本項工程”)項目施工具有約束力。
1.2本協議中所稱“本項工程”是指甲方以乙方名義與建設方 簽訂的《 工程項目建設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內容。
1.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伙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范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 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該工程項目位于××工業園區內,工程為廠房土建及鋼結構,砼框架主體、鋼結構屋頂結構。其中,鋼結構工程須由溫州市××鋼結構有限公司負責施工,其余全部工程由乙方組織施工,并由乙方承擔全部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甲乙雙方可根據工程需要共同組成工程項目部,由乙方全權負責。項目部由乙方委派項目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并使人員穩定。甲方可委派項目副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工作。一切人員均應服從項目部的統一領導。
2.3在本項工程中,為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工程順利進行,由建設方撥付的所有款項,均應直接轉至項目部指定帳戶( 銀行賬戶名: ,賬號: )。
2.4乙方應以現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本項工程投標一切有關費用(包括購買資審及招標文件、標書的編制、所需證件的公證費用、投標保證金、銀行信貸證明手續等等),以上費用應在資審遞交前和開標前支付,開標時由甲方遞交建設方。工程中標后,乙方應支付工程履約保函和工程開工動員預付款保函和相關費用,并在本工程開標前雙方議定的日期內將款項劃到甲方銀行帳戶上。乙方在本項工程施工中所需開工啟動運營資金由乙方自行解決。
2.5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全部由項目部直接發放。
2.6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 5 %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要求收到建設方支付的每筆款項(包括工程預付款和計量款)后,按付款比例將應交管理費扣存。工程竣工后將應上繳甲方的管理費一次付清或按進度比例扣存的管理費按比例付給甲方指定帳戶。乙方所管理使用的資金為工程總款的 95 %。
第三條 甲方職責
3.1甲方負責以乙方名義與建設方簽訂《 工程項目建設工程合同》,協調與建設方、監理方的工作關系及工程量變更增減等事宜。
3.2甲方應負責工程項目招投標前期的一切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所必須的資質文件。
3.3甲方必須保證所承攬的工程為合法項目,且甲方負責將與本項工程施工有關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時提供給乙方。
3.4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3.5甲方應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 乙方職責
4.1乙方同意甲方作為本單位工程項目部對外承攬工程,并為其出具委托書。
4.2乙方保證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即必須具備建筑安裝工程二級及以上工程資質企業,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施工能力。擬派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4.3乙方在本項工程建設期間,支付工程所需全部費用,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定的本項工程合同中的各項要求,同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項工程中的任何項目再次分包。
4.4乙方負責本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且對建設方負責。
4.5乙方負責所承擔工程的竣工資料,做好工程竣工結算工作并負責所承擔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保修工作。
4.6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和建設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如果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并賠償甲方相關的名譽損失費用。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甲方以乙方名義中標并與乙方簽定建設工程合作協議后,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項工程內容,不僅要承擔建設方索要的賠償金,還需向甲方支付建設方索要賠償金的 50 %作為補償。
5.2如甲乙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合作義務,違約方應當承擔應付款 %的違約金,并繼續承擔本合同義務。
第六條 糾紛解決
6.1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效力問題
7.1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條款若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以補充協議條款為準,但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效力。
7.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之日起失效。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甲乙雙方在本項工程開工前應先簽署本建設工程合作協議書。
8.2本項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應信守各自在協議中的承諾,遵守誠信原則。
8.3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與本工程無關的其他業務各自獨自經營,自負盈虧,雙方互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和義務。
8.4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誠信長久的原則,給對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順利圓滿完成。
8.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電話: 電話:
協議簽字蓋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