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理協議(三)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戶,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戶咨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戶(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戶),于本協議期及之后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4.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傭金;
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x項目傭金比例=乙方傭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傭金比例如下:
公開課為_________% , 內訓為_________%?(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帳戶,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布及維護。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布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并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傭金。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負責將客戶報名及咨詢信息記錄于甲方招生系統帳戶、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咨詢信息,對報名或咨詢的客戶及時進行跟進,并于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戶跟進情況。 7.對于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甲方應于開課后三個工作日內于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并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傭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帳戶,并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8.甲方須于每客戶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傭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傭金一倍的違約金,并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傭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傭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9.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戶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甲乙雙方客戶信息有任何重復或沖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布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10.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簽。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附代理招生授權書 (填寫甲方單位名稱)授權______市______顧問有限公司作為招生代理,進行(填寫招生合作項目名稱)工作。 特此授權 (填寫甲方單位名稱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單位法人簽章)
授權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