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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商品購銷合同(商超進貨類)(官方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商品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7)雙方營執照業(復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3)商品退換貨文件
             (4)商品對帳文件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成都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價款
          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托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托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 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 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通知后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10 日 b15 日 c30 日 d45 日 e60 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 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 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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