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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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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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及配件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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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 │產地│材質│顏色│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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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 │ │ │ │ │ │ │ │ │
│ ├──┼──┼──┼──┼──┼──┼──┼──┤
│件│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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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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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大寫):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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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小寫):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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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_________行業標準_________企業標準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
標的物包裝必須牢固,賣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條 設計
1.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_________
2.賣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六條 定金
買方應在年月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___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后,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_________,安裝費用由_________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八條 換貨
交貨驗收完畢后買方因對貨物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九條 余貨處理
安裝后的剩余貨物,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條 驗收
對于貨物的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十一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買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買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買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賣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買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賣方在接到買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買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買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賣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賣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____作為罰金付給買方。
第十三條 付款時間_________
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1.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收到貨物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貨款的20%),收到貨物后,支付(貨款的40%),驗收合格后,支付貨款的20%。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保險
1._________方應以_________方為保險受益人向_________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對貨物投保_________方指定的險種,并應使該保險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及維持該保險所需費用均由_________方承擔。如因_________方未及時投保和續保而造成損失的,由_________方自行承擔。
2.保險事故發生后,_________方須立即通知_________方,并將受保險金所需的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及時交付給_________方。
第十五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六條 保證人
1.買方委托_________為本合同買方的保證人,保證人向賣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買方負責將本合同復印件轉交保證人。
2.保證人根據《擔保函》就買方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賣方支付的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費用包括相關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交貨的,向買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賣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買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買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賣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賣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賣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買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賣方應賠償買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賣方負責賠償。
(4)賣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買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賣方索賠。
(5)賣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賣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賣方提前交貨的,買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買方可拒絕提貨。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應在發貨前與買方協商,買方仍需要貨物的,賣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買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賣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賣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賣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中途退貨的,應向賣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方自提產品未按賣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賣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6)買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賣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賣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二十條 聲明及保證
1.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
2.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四條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 客觀條件變化
1.買方如發生破產、關閉、停業、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賣方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繼續履行時,賣方有權采取相關措施。
2.買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買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3.賣方在參加買方破產清償后,其債權未能全部受償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證人追償。
4.賣方決定不參加買方破產程序的,應及時通知買方的保證人,保證人可以就保證債務的數額申報債權參加破產分配。
第二十六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買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賣方協商。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釋
1.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
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