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支付保證的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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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債權人(即承包商,以下稱乙方):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債務人(即業主,以下稱丙方)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鑒于乙方與丙方就 項目于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丙方向乙方提供業主支付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稱擔保是指甲方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證,保證丙方履行 號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 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算款。 第二條 保證范圍及方式 甲方為丙方提供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項下的工程總價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 (大寫),幣種 。 甲方在丙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 甲方在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約定的應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總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擔保范圍約定的金額,即不超過 元。 第四條 保證期間 甲方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據主合同約定應完成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必須全面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若乙方發生下列違反主合同義務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質量完成工程建設; 3、乙方未提供等額承包商履約擔保。 二、丙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三、乙方將主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與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監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對丙方在履行主合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和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義務,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七、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或乙方與丙方的另行約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義務的,甲方亦免除相應的保證責任。 八、甲方在承擔擔保責任后,享有追償權。 第六條 承擔擔保責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請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義務的證明材料。如果乙方認為工程質量符合主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還需同時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及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賠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 法院(也可以選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第九條 甲乙丙三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