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電腦維護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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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1、向網吧提供優惠的代采購、安裝計算機相關硬件服務
2、互聯網連接共享服務器的安裝、調試
3、網絡路由器的安裝、調試
4、網吧計費系統的安裝、調試
5、網吧網絡系統的查錯、排錯
6、文化、公安等監管部門認可的合法網絡游戲安裝、升級
7、網吧客戶計算機日常維護由乙方免費提供電話咨詢
8、網吧常規應用軟件的安裝、維護
9、網吧日常的計算機病毒預防、清除
10、技術人員技術培訓
11、網絡游戲服務器的安裝、調試
12、網絡電影服務器的安裝、調試(注:不包含電影的添加、更新)
13、網絡系統的建造相關服務
14、互聯網域名注冊及虛擬主機申請,網站規劃設計、制作、更新、維護
15、甲方需要,補充服務項目如下:
16、
17、
18、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有償技術服務,具體服務項目參見本協議第一條。
(2)除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甲方計算機、網絡設備等硬件的損壞外,乙方對甲方計算機、 網絡設備的硬件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維修、更換或購置計算機、網絡及其他相關硬件設備的費 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協議之規定及時付款。如遇突發事情必須通知乙方。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必需的、合法的相關軟件和技術服務相關硬件設備及服務環境,并配合乙方的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5)當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超出本協議外的技術服務,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議定。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因甲方經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與乙方無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付清協議規定之服務款項。
(2)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過程中,若因乙方操作失誤造成甲方計算機、網絡設備等硬件的損壞,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計算機、網絡設備的硬件進行修復和按照原有檔次進行賠償。
(3)在乙方提供有償技術服務范圍內甲方出現的相關技術問題及故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在___小時內做出回應。城市周邊和縣、鄉、鎮協商解決如下:
1、每月不定時例行維護一次。
2、
3、
(4)乙方有義務實行每___天循例___上門檢查甲方的電腦系統運作情況,發現不當應及時幫助甲方解決。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在正常運作情況下的有償技術服務。
第三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遵義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及結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甲乙雙方有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具體詳見本協議第二條),即承坦違約責任。
2.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否則即承坦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或雙方另有約定的, 或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一方承擔完全的違約責任。
4. 違約責任包括違約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受害方違約金,金額為當月服務費的2倍。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應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2.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人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和政府管制等。
3.由于乙方提供的技術不能達到或滿足甲方的需求時,本協議自動中止。
第六條 收費及計算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議定,乙方同意將電腦 臺,給予乙方維護,維護期限為 年,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臺電腦每月維護費為 _元,共計人民 元。簽協議時付當月維護費__ 元, 服務內容包括本協議的第一條服務內容第__ 項。
2.每月底25日——31日為維護費的結算時間,如超過5天將停止所有服務項目。
第七條 附則
1.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3.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完全責任。
4.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后生效,甲乙各執一份,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