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打印機)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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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
供貨商:
采購單位: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省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并嚴格遵循“關于做好第3期全省計算機 打印機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招標編號:zzcgXXa-gk-005)招標文件、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______省政府采購供貨協議”的相關規定和麗采購〔XX〕6號“關于做好XX年第3期計算機、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承諾和“______市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為:
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為:會計核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涂改無效。
二、打印機品牌、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單價、數量、金額:
┌──┬────┬─────────┬───┬───┬───┬─────┬───┐
│序號│打印機品│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基準價│ 數量 │縣協議│縣協議采購│小計 │
│ │ 牌 │ │ │ │優惠率│ 價格 │ │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
注:1.本次招標確定的協議供貨價格是根據采購單位購買的數量確定不同的協議價格。若單次采購金額大于等于人民幣20萬元,采購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重新確定采購方式。
2.協議供貨總價=數量×基準價(1-根據購買數量的適用優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 )月;免費更換時間為交貨后( )月;
故障響應時間為: ( )小時內;故障排除時間為: ( )小時內;
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為:( )小時內。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供貨商于 年 月 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1.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2.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______省政府采購供貨協議》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條;
2. 裝箱單;
3. 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異議時間:
六、貨款結算:需方在貨物驗收合格后( )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供貨商貨款。(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七、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三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的,將予以沒收履約保證金,損失賠償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八、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可多選)
(1)雙方協商解決( );
(2)向供貨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
(3)向采購中心反映( );
(4)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投訴( );
(5)提請仲裁( );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九、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憑《______縣協議采購(打印機)發貨通知單和驗收結算付款書》與供貨商簽定本合同,《通知單》應作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購產品的品牌、型號、數量等應于《通知單》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省XX年4季度XX年1季度打印機協議供貨(招標編號:zzcgXXa-gk-005)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詢標紀要、“______省政府采購供貨協議”、“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和“______市打印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3)本合同一式4聯,供貨商、中標供應商、需方、采購中心各1聯,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采購中心匯總上報。
(4)本合同應經需方負責政府采購的部門或財務部門審核并加蓋需方財務專用章后方為有效。
(5)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簽章)(以及財務部門章) 供貨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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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