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外包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進行xx軟件的開發,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的功能、平臺架構、開發進度、交付方式等內容由載明。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 提供項目所需要的所有資料交給乙方,并保證資料的正確性。
3. 及時支付費用,保證項目的開發費用及時到位。
4. 本合同的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 按照項目進度要求及時完成系統的開發,同時保證項目質量。
3. 協助甲方完成所開發系統的實施、培訓以及維護。
4. 開發完畢,乙方應將系統的文檔、源代碼移交給甲方,不得將其應用在其他企業。
5. 不得將甲方開發內容泄露給第三方。
第四條:驗收
1. 驗收標準為: a. 程序正常運行;b. 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實現;c.項目按時完成;d.文檔和源代碼齊全
2. 驗收期限為2天時間。
第六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預付款。
2. 試運行完畢,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70%的合同款;
第七條:維護
1. 乙方應通過電話、email、現場服務等方式協助甲方的系統維護,乙方有義務及時響應和認真服務,努力確保甲方所委托開發系統的正常使用;
2. 甲方需要改動或需要委托乙方進行二次開發,甲方應同乙方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 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付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九條 其它
1.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地 址: 地 址: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