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勞動合同(官方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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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委托的代理人):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完成之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__________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______元;試用期滿為_____元。以后,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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