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樣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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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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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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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于 地塊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項目暫定名稱為 “ ”,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核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本項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土地成交確認號為 國土 告字(xx-12-6)號商住土地一部分,即 a路南.b路西,四至坐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坐標表》。
3、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生活用地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 平方米,甲方已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上述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按市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為準。
4、項目規劃內容
本項目用地規劃指標根據 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為準,作為雙方合作項目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但不參與項目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項目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并負責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
3、乙方承擔項目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托銷售代理費及其他為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項目以乙方的名義開發建設。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稅費承擔
1.作為此項目合作收益,項目開發完成后,甲方將分得 平米高層住宅樓(甲方做回遷樓用),具體位置為項目中第 號樓。
乙方享有該開發項目中除甲方分得 平方米回遷樓收益之外的所有收益權。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乙方帳戶,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稅費后由乙方支配。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為處理征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本項目方案的設計,并承擔設計費用。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準后應盡快完成施工設計。
4、乙方負責本項目工程建設的管理、房屋銷售工作,包括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銷售代理單位,以乙方名義分別與上述單位簽訂并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建筑裝飾材料、設施、設備的《買賣合同》、《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等。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有義務給予協助,提供或辦理實施上述行為所必須的手續。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于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周期
1、本項目計劃分 期開發。
2、本項目的開發周期為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因政府審批原因導致上述期限在項目用地不具備開發條件的情況下,時間相應順延。
六、協調組織
為了協調雙方合作關系,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項目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兩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兩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七、 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溫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為準。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
4、電梯工程采用 電梯。
5、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標準經甲方確認并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由乙方委托專業公司進行設計并施工
9、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項目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帶網絡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戶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戶辦理入伙時直接向客戶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項目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項目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制作和發布。
4、本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由乙方組建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
6、為了保障項目的進行乙方有權以本項目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三日內,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托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項目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經評估機構鑒定后確認)。
3、在本項目合作開發審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并按照實際投資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5、在本項目總體規劃通過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于以下金額:
未開發建筑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容積率)×【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50%
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沖突,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雙方順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營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交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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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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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