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食堂承包經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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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 市
甲方:
乙方:
為對職工食堂綜合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職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范圍 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后,可根據職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煙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作其它用途。
二、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管理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普通員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其它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 年。期滿后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場地使用及有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目前屬于甲方廚房所有的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破爛部分及廚房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好配齊,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乙方)負責(水、電、燃料面議),其費用標準需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水每公噸 元,電每千瓦時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隨之每年市場的價格調整收取費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定批準。
五、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 飯菜供應分類:a刷卡進餐;b憑現金進餐;c憑飯卡進餐;d憑飯卡進餐;
2、 憑 進餐每餐價格 元, 葷 素 兩米飯,例湯自取。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于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于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于 個。
5、 膳食供應時間: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 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舍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并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采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